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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医院关于遴选专业护工公司的公告
编辑:王慧芳  发布时间:2020-07-10 15:56:34

  

为促进我院无陪病房工作的顺利开展,向患者提供规范、专业的住院陪护服务,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护工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向全社会遴选专业护工公司,具体情况为:

一、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0日-7月17日

二、 准入条件

1、经营合法: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山西省卫健委 “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备案入围的专业护工管理机构。

4、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优质服务,具有在医院同类服务项目业绩。

5、诚信经营: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三、材料要求

护工公司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长治市人民医院递交申请报告及材料(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3、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民政部/人社部门及山西省护理学会颁发的证书;

5、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任意一个月;

6、医院同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7、无不良经营记录证明材料;

8、公司护工管理人员及护工团队的基本情况及资质。

四、 资质信誉:

1、注册年限在1年及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守法经营;

3、公司介绍(15分钟PPT):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开展服务项目及具体情况、护工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及护工情况等;

4、陪护管理服务承诺书:包括质量保证、服务安全、服务的及时性及规范性;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允许分公司经营。

其他事宜: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提交资料开始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时;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7:00时;材料接收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护理部;接收人:胡晓芳;联系电话:15935528812。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22日,地点为长治市人民医院院内。若有调整,我院将及时通知。

长治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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