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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医院关于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编辑:马海芳  发布时间:2021-01-18 16:52:26

  

各科室:

随着春节的来临,地区间人员流动性加大,各项聚集性活动增多,国内多个地区不断出现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新冠肺炎及呼吸道传染病等疾病的风险明显增大。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函【2020】335号)、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严格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长卫医办函【2021】1号)、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第3号和第5号通告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大型活动和人员出省春节期间,各科室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不举办聚集性现场活动。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现场活动。各科室人员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出省,非必要不出市,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禁出境旅行。


二、严格河北省、山西省晋中市来院人员管理2020年12月1日以来有河北省旅居史来院人员,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至1号核酸采集点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加强2021年1月2日以来有晋中市旅居史来院人员的流行病学问诊,并严格执行《长治市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2021年1号通告》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控中、高风险区来院患者及家属1.对高风险区来院人员,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2.对中风险地区来院人员,一律实施“14+2”居家医院观察措施(居家观察14天,2次核酸检测)。3.对于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一律实施“14+3+1”和“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期间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增加7天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期满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院感防控,落实患者闭环管理1.所有进入医院内部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2.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3.严格病区门禁管理。严禁门诊患者到住院病区就诊,严禁无72小内核酸检测报告的患者和陪护人员或投放广告人员随意进出病区。4.加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并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限制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出入病区进行登记和健康监测。5.严禁医护人员带病上岗。6.落实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发现病例立即上报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非正常工作时间)。

五、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春节期间,各科室主任确保通讯畅通,各科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等科室,要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效率,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儿科、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予以及时治疗,不得拒诊或延误治疗。特此通知
长治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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