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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㊴
编辑:王慧芳  发布时间:2021-05-14 0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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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为什么说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

为什么说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我们说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

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不折不扣贯彻实施宪法,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

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对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要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完善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和水平。

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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