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福玲 女,1968年12月生,陵川县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市纪委监委党纪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市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2003年3月被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评为2002年度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2005年3月被中共长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评为2003—2004年度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2011年1月被中共长治市纪委、长治市监察局评为2006—2010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012年12月被中共长治市纪委、长治市人社局、长治市监察局评为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先进个人。
2014年3月被长治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4年12月被山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