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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减少患者不必要重复检查
编辑:常小燕  发布时间:2024-06-07 09:02:24

  

  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查问题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我院开展“检验结果互认”活动,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标有“晋HR”标识的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却无必要再次检验的,患者不必重复进行检验。

  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355-2066551;0355-2066556

  我院互认检验项目数7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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