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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方案
编辑:王慧芳  发布时间:2024-06-20 19:43:54

  


根据《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一、考察时间

本次考察时间定于20246月20日开始,20246月 30日结束。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察形式

采取函调函询、实地走访、谈话等形式。

四、考察内容

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即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二)在校学习或待业、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

(三)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是否符合《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条件、要求和规定;

(四)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五)家庭主要成员是否符合聘用回避情况。

五、考察程序

(一)成立考察小组。

(二)医院网站发布考察通知。

(三)与被考察对象谈话,要求其写出个人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并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四)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证明材料为准。对有供职单位和临时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可由所在单位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可采用函调的方式进行),或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材料。对暂无服务处所的未就业毕业生可由考察对象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材料,或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未落户人员只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即可)。

(五)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要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考察。

(六)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七)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小组应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写出考察报告(约500字),意见要明确,并在材料上签字。对于考察对象确有明显违法违纪问题、存在年龄、学历造假行为、国家不承认其学历、涂改档案重要信息且严重辨认不清,以及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的,向主管部门领导进行重点汇报提出建议意见。

六、提交相关资料

被考察对象于6月21日、6月24日至我院人事科领取考察函,6月30日前向我院人事科提交如下材料:

(一)个人学习工作情况汇报一份;

(二)《考察表》、学校证明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鉴定材料等;

(三)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七、考察要求

(一)考察工作应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工作要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严格考察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并实行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三)考察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需回避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及时声明。

 

附:    1、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page/upload/file/202406/20240620114533_46007.pdf

2、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

/page/upload/file/202406/20240620114547_26383.pdf

3、考察表

  /page/upload/file/202406/20240620114643_74940.docx

                               长治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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