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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4-07-12 18:07:10

  

项目概况

长治市人民医院拟对口腔科设备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医疗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yn202401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第一包4.2万元;第二包7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两包,分别为:

第一包:3D打印机1台;

第二包:光固化机5台、根管预备机2台、根管长度测量仪4台

6.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712日至2024716(北京时间9:00-11:00,15:00-18: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采购办(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治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zhosp.cn/page/web/html/p/41/》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长治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5-2066538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6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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