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治市人民医院拟对口腔科设备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医疗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yn202401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第一包4.2万元;第二包7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两包,分别为:
第一包:3D打印机1台;
第二包:光固化机5台、根管预备机2台、根管长度测量仪4台
6.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8: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采购办(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治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zhosp.cn/page/web/html/p/41/》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长治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5-2066538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6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