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及纸板箱回收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_公示公告_长治市人民医院
欢迎访问长治市人民医院
您的位置:长治市人民医院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长治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及纸板箱回收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长治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及纸板箱回收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编辑:王慧芳  发布时间:2024-11-13 10:03:22  

  

长治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及纸板箱回收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项目概况

我院拟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及纸板箱回收项目面向社会进行采购,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及纸板箱回收项目

2.项目编号:cgyn2024011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低限价(单价):(1)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每吨1100元

2)透析桶每个1.1元,规格10L

3)纸板箱(盒)每吨800元

5.采购需求:对我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及透析塑料桶按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回收,全年预估量: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预计38.4吨,透析桶预计31000个,纸板箱(盒)预计每年100吨。(此预估量非实际回收量)

6.合作期限:3 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且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 (袋)的回收”;2、回收企业资质需取得商务部门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13日至20241115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9:00-11:00,15:00-18: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采购办(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最近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7)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8)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截图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治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zhosp.cn/page/web/html/p/41/》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长治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502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55-2066917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66874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