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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6-02-04 09:12:30  

  

根据《长治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此次招聘笔试工作已完成,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6年2月5日 9:00-18:00

2、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五层517室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备注”列

4、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长治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承诺)。

(4)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其中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3)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55-2192522;13467061671。


附件1. 长治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长治市人民医院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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